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刑法賄賂等罪增修 陳明堂︰強化肅貪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左二)強調,肅貪法規需與時俱進。(記者謝君臨攝)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左二)強調,肅貪法規需與時俱進。(記者謝君臨攝)

2018/07/04 06:00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法務部研擬修正刑法「職務賄賂罪」,另增訂「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昨於廉政署召開研討會,邀專家學者交流意見。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指出,刑事法有罪行法定主義,構成要件須與時俱進,透過研討會讓理論、實務界溝通、凝聚意見,使新法更周延並有效施行。

陳明堂表示,廉政署是我國唯一的肅貪專責機構,在肅貪過程中,發現有些法律要件看來卻是不對勁的,某些爭議事件,民眾普遍認為應受刑罰,但是「法的力道」卻力有未逮,有必要研擬修法,修法前先研討以凝聚共識。

廉政署指出,刑法雖訂有職務賄賂罪,但在肅貪的實務運作卻困難重重,主因包括過於執著重刑主義,貪污治罪條例優先於刑法,造成刑法職務賄賂罪空有其名;其次是司法界對於貪污各罪的構成要件解釋各有不同,使司法信賴度受損。

針對如何修法,有學者建議將「違背、或不違背職務賄賂罪」,定義為「基本或加重」關係,不違背職務有基本刑,違背職務就加重其刑;「職務上行為」改為「職務行使」,放寬「對價關係」要件;提供「不正利益」都算賄賂;行賄者自首自白可減刑、免刑。

為杜絕官場「收錢喬事」陋習,法務部打算在刑法瀆職罪章中,增訂「影響力交易罪」,斷絕公務員透過不當關說牟取不正利益,「有影響力之人」意圖收利喬事,最重可判5年,公務員更是7年起跳。

法務部也擬增訂「公務員餽贈罪」,處罰沒有對價關係但仍與公務員職務有關的收賄情事,公務員收受逾3萬元財物,就算沒對價,只要與職務有關,最重也可判刑5年 。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