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法令》身心障礙人士 未禁考照
2018/01/04 06:00
〔記者林良哲/彰化報導〕依據目前的法令,並無禁止身心障礙人士報考駕照,也未規定取得駕照後,不能開車上路,但因障礙程度不同,若已達嚴重程度者,其監護人可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讓其成為限制行為能力人或是無行為能力人,無法開車上路。
依目前情況,一般身障人士也能取得駕照並開車上路,但如果使用自排車輛或特製車輛報考駕照,須將此資料記錄於駕照上,比較不會出問題,但對於思覺失調症患者來說,若是正常就醫、服藥,在平時生活起居上也和正常人沒有兩樣,依照目前的法律而言,並無限制其開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