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警13刀 前金牌國手淚求輕判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代表我國在東亞運保齡球奪金的廚師吳志展,不滿被警員張家逢開違規停車罰單,當街以剁骨刀猛砍張員13刀險些奪命,一審被重判9年半,高等法院昨辯論終結,吳男當庭流淚懺悔,表示一時衝動犯下大錯,已誠心後悔,會盡力賠償,求法官「判輕一點」。但張員庭後仍認為,「應對吳男重判接受最嚴厲的法律制裁」。此案訂5月4日宣判。
警員氣憤 要求重判
擔任鐵板燒師傅的57歲吳志展,去年8月2日下午4時到新北市板橋溪頭街的小客貨車停車處取車,發現擋風玻璃上夾著8月1日、2日遭連續開立的6張違規停車逕行舉發單,當時34歲的新北市海山分局警員張家逢在鄰近,吳男質問:「這些是不是都是你開的?」並把車停在路中央不動,發洩不滿。
張員勸吳男移車,勿妨礙他人通行,吳男不理會,張員拿出相機蒐證,吳男竟從車上拿出剁骨刀,朝張員頸、胸、腹部等處猛砍13刀後逃離,張員送醫急救後撿回一命。吳男在兒子的陪同下投案。
廚師自稱 待人客氣
吳男否認殺人犯意,自稱「平時待人客氣」,供稱當時腦袋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檢方從監視器畫面清楚看出,張員被吳男追砍倒地掙扎,吳男卻一再上前揮刀,其中兩次揮向張員左頸部,還曾以雙手握刀「由上往下」猛砍,認定有殺人犯意,依殺人罪起訴他;一審重判他9年半徒刑。
高等法院昨召開言詞辯論庭,高檢署檢察官呂光華指吳男整個揮刀追砍過程中,明顯有意使張員喪命,觸犯殺人未遂罪犯行明確。吳男聲淚俱下,請求法官給予自新機會,希望判輕一點,也會盡力賠償;吳男還押時一路雙手合十,哽咽泛淚公開向張員鞠躬道歉,3度表示「我做錯了」,希望獲得原諒。但張員庭後仍氣憤稱,他穿著警察制服執法,吳男竟拿刀一路朝他追砍,無法原諒,並提出380萬元民事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