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壯傭 辯年紀大、體型弱 法官打臉 判72歲翁4年半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28歲女菲傭麗莎(化名)泣訴,遭雇主72歲鍾姓老翁性侵,老翁辯稱兩情相悅,辯護律師也認為,老翁沒能力性侵身材粗壯的年輕女傭;但法官採信女傭說法,認為被害人能否抵抗他人攻擊,非僅繫於體能強弱,認定老翁犯行成立,判刑4年半,可上訴。
老翁於104年10月僱用菲傭麗莎,看護年逾9旬的老母。去年4月,仲介公司接獲麗莎求救電話,泣訴遭老翁性侵,仲介公司派員到場,保留「體液」等證物後,對老翁提告。
老翁辯稱兩情相悅,強調是麗莎約他上樓,上樓梯時,麗莎走在前面,邊走邊用手摸他下體,然後上床發生關係。
老翁辯護律師也認為,老翁72歲,菲傭身材粗壯且年輕,若反抗,鍾翁豈有能力性侵?況且老翁母親當時在樓下,難道老翁不怕菲傭驚動母親?
麗莎則指控鍾翁打她肚子,她痛得無力反抗,又指老翁下體較小,且很快就射精,她沒有什麼痛的感覺;結束時,老翁還彎曲食指向她比手勢,她知道那是死的意思,感到很害怕。
未拚死抵抗 不代表合意性交
法官認為,據老翁陳述,走在前方的麗莎邊上樓梯、邊用手觸摸他的下體,但階梯高低落差甚大,老翁低、麗莎高,此說法違反物理法則,不足採信;且被害人能否抵抗他人攻擊,也非僅繫於體能強弱,不能以被害人未拚死抵抗,即認屬合意性交。
法官傳喚仲介公司人員,描述被害人事後情緒反應,並檢視相關事證,認定老翁犯強制性交罪,另犯恐嚇罪處3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最老性侵犯高齡93
性侵與年齡無關,與性能力有關。102年,高雄市93歲戴姓老翁被控半個月內多次性侵、猥褻越南籍女看護,檢方起訴這名號稱台灣史上最高齡性侵犯。101年,彰化縣80歲陶姓老翁服用壯陽藥後,與精障少女性交易,被判刑5年;78歲謝姓老翁因誘姦12歲少女,被判刑6年。他們都比本案被告更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