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單車不會抓酒駕?阿伯失策 600元飛了
2017/02/08 06:00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南投縣莊姓男子酒後騎腳車被警方攔檢,他以為未違反交通法規,還怒嗆警方為何攔檢?經警方說明後,他才驚覺觸法了,因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63毫克,警方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出1張600元紅單。
警方調查,春節期間,莊姓男子前往草屯鎮某寺廟拜拜,隨後便與友人在廟旁路邊攤喝春酒、話家常,酒後騎腳踏車沿仁愛路返家,一路搖搖晃晃,險些擦撞警方巡邏車,被警方攔下盤查。
當時莊男一度提高分貝說:「我又沒騎機車、開車,騎腳踏車也不是『吃電的』,不過喝了兩大杯高粱酒,難道有觸法嗎?」警方則嚴正表示,確實是酒駕,也立即進行呼氣酒測,結果酒測值高達1.63毫克。
南投縣警局交通隊長鍾芳霖指出,酒後騎腳踏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3條之規定,該案莊男因接受酒測,遂處以600元罰鍰,假使拒絕酒測,可處1200元罰鍰,呼籲民眾不管使用腳踏車、機車、汽車等任何交通工具,都應嚴守酒後不上路原則。
南投縣警局統計,105年全年取締酒駕總共1914件,較104年1886件增加28件,其中約3分之1涉及酒後肇事,造成14人死亡,為讓民眾在106年能過個平安年,警方遂從元旦至元宵節期間,展開「路檢大執法」,光1月取締酒駕便高達223件,其中以這起腳踏車酒駕案最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