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笑氣恐暴斃 非法販售可判7年
2012/09/24 13:0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目前在國內核准的藥品許可證只有3張,屬於醫療麻醉藥品的笑氣(氧化亞氮、N2O),竟被演唱會、夜店業者拿來濫用,北市衛生局表示,若未經許可販售笑氣,將依違反藥事法,最高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衛生局提醒,過去有民眾使用笑氣,導致身體不適暴斃。
媒體報導,本月台北市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有演唱會邀觀眾上台「吸笑氣」同high,另外某些夜店、汽車旅館業者也購買笑氣讓民眾吸食,衛生局提醒,過去曾有民眾在夜店吸食笑氣,導致身體不適而暴斃的案例。
台北市衛生局簡技說,民眾濫用笑氣,可能會引發末稍神經病變、傷害脊髓中樞神經,出現四支痠麻無法行動、立體感喪失等,甚至還可以引發巨大型紅血球貧血症或周圍神經病變的嚴重副作用,也有成癮疑慮。
衛生局表示,非法販售笑氣,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擅自製造或輸入,最高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閱報小秘書:笑氣
笑氣就是氧化亞氮(N2O),無色,聞起來有淡甜香味,有麻醉止痛效果,牙醫師最常使用,屬管制藥品,使用過的人說會「麻麻的」、「有點興奮」,甚至會想笑,因此有人開趴會拿來助興,但長期或過量使用可能會導致痙攣、心智混亂,甚至造成機能障礙等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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