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法院認證高市府職場霸凌!人事處主任辱罵部屬「靠、你娘」

    2026/05/15 09:59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高市府驚傳職場霸凌!許姓人事處主任辱罵下屬「靠、你娘」被法院判賠8萬6800元。(資料照)

    高市府驚傳職場霸凌!許姓人事處主任辱罵下屬「靠、你娘」被法院判賠8萬6800元。(資料照)

    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秘書室發生一起嚴重的職場言語暴力案件,前人事處許姓主任被控在任職期間,多次以「靠」、「唬爛」、「你娘」等不堪入耳的言語辱罵部屬,並涉及言語恐嚇,法官認定許的行為已嚴重侵害部屬之人格權與名譽權,判須賠償陳姓下屬8萬6800元。

    判決指出,陳男是高市府人事處秘書室資訊股股長,許則是他的直屬上司。陳男主張,許姓主任自2013開始代理主任,同年底升任主任後,多次在辦公室等公開場合對他施加言語霸凌,只要公文不被許姓主任認可,就會被當眾斥責:「靠!講重點,不要畫山畫水畫唬爛」、「你娘!」、「幹你不要唬爛」。

    此外,許姓主任更曾以帶有恐嚇意味的言詞對陳男說:「你跟我說需要多少錢?我匯款給你,看你是要錢還是要什麼,你就講明。」,讓陳男感到人格尊嚴嚴重受損,長期處於高度精神壓力下,憤而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求償10萬餘元的醫療費及精神慰撫金。

    高雄地方法院簡易庭審理時,許辯稱部分言詞僅是「口頭禪」,並非針對陳男,且因陳男工作表現不佳、公文屢次出錯,才基於督導權限進行糾正。

    法官根據陳男提供的錄音檔,認為主管雖然對部屬有業務監督權,但糾正應針對事由,而非針對人格進行侮辱,許姓主任駡人時說的「幹」、「靠」、「唬爛」、「你娘」等語,在社會通念上明顯具有貶損他人格與名譽之意。

    法官認定,上司不得以「教導」之名,行「羞辱」之實,許的言行顯然已逾越行政指導的必要程度,構成侵權行為;考量雙方職位、收入及侵害程度,裁定許姓主任應賠償陳男精神慰撫金8萬元,以及因長期受創就醫的醫療費用6800元,共計應給付8萬6800元,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