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撒錢哥又出事了!毀損警察文件還打傷警 一審判刑3月
2026/05/06 13:5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
李姓撒錢哥涉毀損台南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警察掌管的文件及打傷員警,台南地院合併判他三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地區知名的「撒錢哥」李姓男子又出事了!在永康區鹽行派出所先後犯下毀損、隱匿警察掌管職務文件及打傷員警案,分別被台南地院判處2月及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李姓男子涉於2024年12月6日晚間10點半許,在台南市警局永康分局鹽行派出所,因對員警處理案件的方式不滿,竟徒手撕下蘇姓警員職務掌管的永康分局偵查隊交辦單、遺失人認領拾得物領據、鹽行所受理拾得物案陳報單;並將拾得物收據等文件帶離,損壞、隱匿警察公務員職物上掌管物品。
2025年6月4日清晨6點多,李男因故倒臥在永康分局鹽行所值班台前方,1名警員上前詢問李男身體是否不適?並依消防局119值勤員指示拍打李男是否仍有意識?李男明知該員警正在執行職務,竟以強暴方式拍打員警身體,使得員警受到右肩挫傷、右手腕擦挫傷與左手背挫傷等傷勢。
法官審理指,李男犯刑法損壞、隱匿公務員掌管物品罪嫌與妨害公務、傷害罪嫌(從一重的傷害罪處斷),各判2月、2月徒刑,合併應執行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此案還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