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牌車司機見女乘客泥醉竟摸胸、強吻 一審判6月徒刑
2026/03/24 07:25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
台中鄭姓白牌車司機,去年底趁女乘客泥醉,竟對她摸胸還親吻,台中地院依乘機猥褻罪,判她6月徒刑。(記者陳建志攝)
台中一名鄭姓白牌車司機,去年12月凌晨搭載已經泥醉的女子小芬(化名)返家,見她已經醉得不省人事,竟起色心,趁機對她摸胸還親吻,小芬事後發現金錢遺失詢問鄭男,鄭男傳送車內影像才發現上情報警提告,台中地院審理時,鄭男坦承犯行,法官審酌尚未與小芬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她6月徒刑,可上訴。
中檢起訴指稱,鄭姓男子為白牌車司機,2025年12月13日凌晨5點17分搭載泥醉的女子小芬(化名),竟基於乘機猥褻犯意,伸手觸摸小芬胸部,並靠近親吻她,而對小芬猥褻得逞,小芬乘車後發現金錢遺失詢問鄭男,鄭男傳送車內影像,赫然發現鄭男有觸摸胸部及親吻行為,氣炸報警提告,檢方依乘機猥褻罪起訴。
鄭男在檢警調查時,坦承有觸碰她的額頭跟臉頰,還有輕拍她的胸口,但沒有親吻她。
法官認為,鄭男身為白牌車駕駛在夜間為逞己身性慾,竟對女乘客乘機猥褻,嚴重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的觀念,致使被害人身心受創,審酌已坦承犯行,但尚未與小芬達成民事和解,依乘機猥褻罪,判她6月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