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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集團唯一還押被告 鄭巧枚籌到150萬保金獲釋

    2026/03/05 19: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太子集團旗下尼爾創新財務主管鄭巧枚。(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太子集團旗下尼爾創新財務主管鄭巧枚。(資料照,記者王定傳攝)

    台北地檢署昨偵結柬埔寨「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逾107億元案,台北地院接押後,裁定9名在押被告各以30萬至500萬元交保,其中8人今凌晨完成辦保獲釋,唯獨尼爾公司財務主管鄭巧枚,暫籌不到150萬元保金,先行還押看守所,家人今日籌到保釋金,到院完成辦保,鄭女安裝電子手環後,下午獲釋。

    對於9人交保的裁定結果,北檢傍晚表示,將針對其中8名不認罪的被告(王俊國除外),向北院合議庭提起「準抗告」。

    北院裁定指出,9人皆限制住居與出境、出海,配戴電子腳環或手環科技監控,每週二、五赴派出所報到,並命不得接觸聯絡共犯與證據清單上的證人。

    九人各自交保金額,台灣太子不動產兼天旭國際公司負責人王昱棠500萬元,天旭人資長辜淑雯400萬元,集團首腦陳志的特助李守禮、尼爾公司負責人林揚茂、財務主管鄭巧枚各150萬元,天旭財務主管陳麗珊100萬元,特助邱子恩、水房要角陳韋志50萬元、玄古管顧公司負責人王俊國30萬元。

    法院令辜淑雯配戴電子腳環,王昱棠原本也要配戴電子腳環並搭配個案手機,但廠商因腳環不夠,改為手環;其餘7人皆戴電子手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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