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狗狗趕上班肇逃 車主挨罰3萬
一名車主日前行經三峽區中正路二段與大利路口,撞了犬隻後便離去,造成狗狗傷重不治。(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記者董冠怡/新北報導〕一名車主日前行經三峽區中正路二段與大利路口,撞了犬隻後便離去,造成狗狗傷重不治,新北市動物保護防疫處長楊淑方今說,與轄區吉埔派出所調閱監視器鎖定車牌號碼並通知到案說明;車主宣稱,當時與左側車輛並行,未能及時注意到犬隻竄出而撞上,且又趕著上班,故未下車查看、報案送醫,違反規定處以3萬元罰鍰。
楊淑方表示,經查閱行車紀錄器畫面發現,肇事車主多次變換車道、與旁側車輛併行,未注意到犬隻而直接撞上,且於已知撞到犬隻但未下車了解狀況、報案與協助送醫救治,觸犯「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依規開罰3萬元。另,目前也在周邊住家、商家詢問,釐清死亡犬隻是否有飼主。
楊淑方指出,若為飼主未使用繫繩而疏縱,導致狗狗遭撞傷,也可能涉及違反「動物保護法」應避免其遭受騷擾、虐待或傷害的規定,可依過失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鍰。
動保處提醒,在路上發現動物務必減速慢行,如遇突發狀況不慎撞傷,應盡快將動物送醫並通報動保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