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貪案》前男友李忠庭想拿回扣案iPhone 法官不准
高虹安前男友兼前助理李忠庭已獲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但他的iPhone手機尚被扣押在案,李忠庭日前向北院聲請發還手機,合議庭認為該手機仍是本案證據,裁定駁回所請。(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浮報助理薪資與加班費、詐領46萬元,台北地院審理中,高的前男友兼前助理李忠庭,雖已獲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但他的iPhone手機尚被扣押在案,李忠庭日前向北院聲請發還手機,合議庭認為該手機仍是本案證據,裁定駁回所請。
高虹安涉貪案經上月密集傳喚證人,本月15日、22日將繼續傳喚詰問被告證人「水母」黃郁文、非被告的前助理「Z9」吳達偉、「特哥」蔡維庭,29日、31日先後進行提示證據、論告、辯論,預計最快7月宣判。
台北地檢署認定李忠庭的確有實際從事高虹安助理工作,未詐領或配合繳回酬金,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李忠庭認為他所涉的案件已不起訴確定,應無留存扣押物的必要,手機應該也已由檢方備份完畢,聲請發還其被扣押的iPhone14手機、代步車合約書、選舉相關文件資料一本、中華電信SIM卡封套、手機盒、名片4張等。
北院合議庭審查後認為,李忠庭與高虹安間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被列為本案證據,本案尚在審判中,高虹安否認犯行,未來的訴訟仍有可能調查李的扣案手機證據,以釐清案情,仍有留存於法院的必要,裁定駁回發還手機,但裁准發還其他的合約書、選舉文件、手機盒、SIM卡封套、名片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