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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0.8公克安毒賺2000元 男子判刑5年半

李姓男子販賣0.8公克的安非他命,賺得2000元被逮,被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5年半徒刑。安非他命示意圖。 (資料照)

李姓男子販賣0.8公克的安非他命,賺得2000元被逮,被苗栗地方法院法官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5年半徒刑。安非他命示意圖。 (資料照)

2024/03/31 16:03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李姓男子販賣0.8公克的安非他命,賺得2000元被逮。李的辯護人雖為他辯護販售對象僅有1人,金額及數量均非甚鉅等語,請求法官酌減其刑;不過,苗栗地方法院法官調查,李男已有多次販毒前科,且前因施用毒品才出獄4個月又再犯,認無減刑理由,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5年6個月徒刑。

李男於2022年11月30日,在苗栗市住處,透過徐姓男子幫忙,販賣一包重量約0.8公克的安非他命給黃姓男子,被苗栗縣警察局查獲;李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由苗栗地方檢察署依販賣毒品罪嫌起訴。

李男的辯護人雖為他辯護稱販賣安非他命的對象僅有黃男1人,且金額及數量均非甚鉅,請求法官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

但法官認為,刑法第59條之酌減其刑,必須犯罪情狀具有特殊之原因、環境或背景,在客觀上顯然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始足當之。依據此案卷內事證,李男犯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尚難認有何特殊之原因、環境或背景,在客觀上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

且法官調查,李男前有多次販賣二級毒品的前科,且於此次犯行前4個月,才因施用二級毒品案於2022年7月29日執行期滿出獄,認為李男知悉販賣二級毒品的後果,審酌其無業、獨居、罹有僵直性脊椎炎等生活狀況、多次因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經法院論罪科刑之紀錄,及於偵查及審理均坦承犯行之犯罪後態度,依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5年6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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