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台人赴柬埔寨打工 人蛇集團女幹部判囚
余姓女子涉嫌誘騙國人到柬埔寨打工,被高雄高分院判關。(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震驚社會的人蛇集團誘騙國人到柬埔寨打工案,犯罪集團幹部余姓女子經屏東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徒刑3年8月,她上訴求緩刑,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駁回。
判決書指出,2022年7月10日,被告余女出國抵達柬埔寨波哥山後,不久在該地設有園區作為據點的犯罪組織任職,並對外自稱「萬源集團」、「萬利集團」或「萬古集團」,內部則設有「業務部」與「人事部」等部門,其中「業務部」負責以投資或交友等話術對外詐取財物,「人事部」則負責以詐術招募國人出國加入組織。
國人受騙前往後,護照隨即被取走,並被迫加入「業務部」或「人事部」擔任下層成員,並由持有電擊棒警衛人員看守,避免成員擅自離開園區,甚至毆打、體罰私下對外求助的人,欲脫離組織返國,則須先支付賠償金。
余女曾擔任「人事部」組員,返國後涉招募劉姓、王姓、陳姓等3人前往柬埔寨打工,其中劉加入該組織,支付金錢後回國;王抵達泰國當天被遣返,而陳則在桃園機場查覺有異作罷。
地院認定余女成立3罪,依妨害自由罪各處3年2月、3年1月和1年8月,併執行3年8月,她不服上訴,被高雄高分院駁回,尚未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