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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嘉義廟會爆炸釀29傷 嫌犯聲請停押遭駁回

嘉義廟會爆炸案,涉案男子趙偉志聲請停押遭法院駁回。(讀者提供)

嘉義廟會爆炸案,涉案男子趙偉志聲請停押遭法院駁回。(讀者提供)

2024/03/18 11:34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涉及去年「嘉義和聯境金虎爺創會10週年」遶境活動「爐主行臺」舞台前爆炸案、造成29人受傷的男子趙偉志,於今年2月遭檢方起訴移審後,嘉義地院裁定續押,趙嫌日前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法院以趙嫌犯罪情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曾遭通緝紀錄等,裁定駁回。

趙嫌(41歲)於去年7月15日晚間9時許,將爆裂物裝於手提袋,攜至嘉市金山路與永樂街口的金虎爺活動會場,見人潮眾多,即將爆裂物放至表演舞台旁垃圾堆,然後離開約30公尺再引爆,現場產生巨大火花及爆炸聲響,造成29人受傷。

案發後,趙嫌去年10月6日被收押,嘉義地檢署於今年2月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意圖供自己犯罪之用製造爆裂物、恐嚇公眾、殺人未遂等罪嫌起訴,移審嘉義地院後,法院於2月5日認為趙嫌涉案嫌疑重大,加上常留宿網咖,有通緝紀錄及逃亡之虞,裁定續押3個月。

趙嫌日前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停止羈押,主張本案相關證據均已調查詳盡,趙應再無勾串證人之虞,其母已覓得3萬元可為趙具保,擔保趙繼續接受司法追訴。

法院認為,趙嫌所犯為製造爆裂物罪與殺人未遂罪均屬最輕本刑5年以上之重罪、犯罪情節嚴重危害社會治安且否認犯行,曾因恐嚇、侵占、妨害兵役條例及竊盜與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合計5次遭發佈通緝後始到案的紀錄等,裁定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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