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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理賠金又索律師費 法扶律師被停職、民事刑事官司2連敗

林姓法扶律師涉嫌A職災理賠金又索律師費被停職半年,且民事及刑事官司2連敗,圖為審理的宜蘭地院。(記者江志雄攝)

林姓法扶律師涉嫌A職災理賠金又索律師費被停職半年,且民事及刑事官司2連敗,圖為審理的宜蘭地院。(記者江志雄攝)

2024/03/13 00:03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宜蘭縣籍林姓律師受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擔任王姓男子職災損害賠償訴訟代理人,被控A走29萬元理賠金,另涉嫌違法收取20萬元律師費,王男提告反擊,林女因違反律師法停職半年,接著民事官司敗訴須返還49萬元,刑事部分最近宣判,犯業務侵占罪被判刑6月。

法律扶助法規定,扶助律師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受報酬或不正利益,此案爆發後,已執業10多年、今年43歲林姓律師列被告,刑事及民事訴訟均由宜蘭地方法院審理。

最新出爐的刑事判決指出,林姓律師2014年受法扶桃園分會指派,擔任王男職災損害賠償訴訟代理人,隔年1月代收7張理賠金支票,要求王男在支票背面簽名,僅交給王5張,其他2張自行帶走,存入銀行帳戶兌換29萬元占為己有。

王男指稱,林姓律師要他在7張支票背面簽名,簽完後只給5張,因已付20萬元律師費,不可能再給2張支票。林姓律師供稱,2張支票是王男贈與,作為打贏職災官司的報酬,未獲採信,法官認定她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6月,可易科18萬元罰金,林姓律師不服判決已上訴。

民事方面,王男改由法扶宜蘭分會創會會長陳為祥擔任訴訟代理人,要求林姓律師返還不當得利,宜蘭地院2022年6月判林姓律師應給付49萬元,她提起上訴,去年6月被駁回,全案確定。

此外,林姓律師違反律師法,被法扶移付懲戒,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認為情節匪淺,決議停職6月處分,停職時間2020年9月到隔年3月,處分決議刊登行政院公報。

宜蘭縣籍林姓律師被控A走法扶受扶助人2張職災理賠金支票,兌換29萬元占為己有。圖中支票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縣籍林姓律師被控A走法扶受扶助人2張職災理賠金支票,兌換29萬元占為己有。圖中支票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江志雄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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