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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少女墮胎懼怕嬰靈 網友裝神弄鬼騙嘿咻判刑6月

高等法院。(資料照)

高等法院。(資料照)

2024/03/09 11:50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2022年間,年僅13歲的少女巧巧(化名)偷嘗禁果懷孕墮胎,同年上網交友,黃姓網友得知流產一事,竟裝神弄鬼,稱巧巧遭到嬰靈附身,兩人必須嘿咻,家人才能免於橫死。巧巧半信半疑,跟黃男上床,事後越想越不對,提告性侵。一審新竹地院認為無法證明巧巧被騙滾床單,且黃男誤認她已滿14歲,去年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刑6月,二審高等法院日前維持原判。

家庭功能不佳,使得巧巧13歲就懷孕,赴醫院墮胎,但她並未警惕,2022年間上網交友,結識黃男,並跟母親談到此人,其母為了瞭解黃男為人,邀他一起參加家族聚會吃飯。

未料,黃男並未因與巧巧家人吃飯就謹守本分,反而在得悉她流產後,向她誆稱太子降旨嬰靈已跟到,如果回家會害死媽媽跟外婆,要她返家後再出門。巧巧嚇壞,凌晨偷溜出門,跟著黃男回家。

兩人躺在黃男床上,黃男突然抱住巧巧親來親去,巧巧把他推開,詎料黃男竟說「我在跟你兒子打架,你趕快睡覺,你睡覺你兒子才能睡覺,我比較好對付他」,還突然假裝被嬰靈附身,翻白眼說「你為什麼要害死我」,稱只要兩人性行為,他就會離開了,不然明天開始就會讓她失去重要的人。

裝神弄鬼,讓巧巧受驚,不知如何是好,黃男見伎倆成功,開始撫摸她的下體,嘿咻期間,黃男還問巧巧「爽不爽,我大不大」,只要巧巧的回答不順他的意,黃男就會大力頂。

要高潮時,黃男騙巧巧「做完要跟這個身體的主人在一起還有做愛,不然我跟身體的主人會死掉」、「如果不讓我爽的話,從明天開始就要讓你家人不好過,一個一個死掉」,隨即內射,並突然倒在床上,假裝已退駕。

巧巧事後越想越不對,自覺受騙,跟男友訴苦,男友氣炸,傳訊質問黃男「有鬼嬰在你那邊?」、「她跟我說鬼嬰昨天要跟她做愛?」、「然後起床的時候下半身全裸然後都是精液?」巧巧母親質疑愛女被侵害,提起妨害性自主告訴。

黃男否認性侵,強調他以為巧巧已經14、15歲,加上兩人之間存在曖昧情愫,才發生性關係,絕未假冒嬰靈附身而性侵。

一審新竹地院勘驗相關事證,發現巧巧曾說「我不會因為被告說如果不性交,嬰靈會殺我全家這些話,而同意跟被告性交等語」,故難認她是因為「嬰靈」等鬼神之說,才與黃男。

竹院指出,雖然巧巧當時僅13歲,但考量黃男誤認她已滿14歲,故變更起訴法條,改以較輕的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刑6月。

新竹地檢署不服,提起上訴,主張黃男私下對巧巧誆稱「太子突然降臨,你被你未出生的小孩(嬰靈)跟到,如果你回家會害到你母親與外婆」,又騙她嬰靈附在他身上,只要巧巧跟他性交,嬰靈即會離開,如不做,巧巧家人就會一個一個逐漸死亡,致巧巧心生畏懼,黃男應以強制性交罪論處。

二審高院指出,巧巧供詞前後不一,且曾隱瞞男友當天跟黃男見面的情況,身上又沒有傷勢,就連被黃男媽媽發現在家後,於身上有足夠的錢,也有手機可聯繫的情況下,卻未立刻離去,可見兩人當時並非單純朋友關係。

高院認為,黃男住處雖掛有協天宮匾額,但不表示巧巧相信黃男有辦法化解嬰靈之厄,就一定不會合意與他性交,無從以此即認巧巧懼於「嬰靈」等鬼神之說,才跟他發生性關係。合議庭認定一審認事用法無誤,量刑亦屬妥適,日前駁回上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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