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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女醫亂用藥出人命 因這理由獲判免囚定讞

最高法院。(資料照)

最高法院。(資料照)

2024/03/07 12: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桃園市某醫美診所毛姓女醫師,2018年為了幫同所一名美容師緩解腰痛問題,未搞清楚肌肉鬆弛劑的使用方法,就指導護理師幫對方注射藥品,結果鬧出人命;歷審皆考量毛女已以100萬元和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過失致死罪將毛女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3年,最高法院維持原判定讞。

一審桃園地院、二審高等法院考量,毛女否認犯行,態度難認良好,但念她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給付100萬元賠償金完畢,家屬同意讓她緩刑,因此皆輕判6月徒刑,緩刑3年,最高法院駁回毛女上訴確定。

判決指出,被害女美容師2018年8月25日持診所內的「肌弛適」肌肉鬆弛劑,詢問毛姓值班醫師,可否施打這個肌肉鬆弛劑,以減緩她腰部不適,以及劑量、施打方式等。

毛女只是雷射光療醫師,未曾執刀,也沒使用過該鬆弛劑,卻在自行閱讀仿單並上網查詢後,就貿然告訴美容師,以靜脈注射施打一支5cc安瓶,慢慢推約2分鐘推完即可。

殊不知,該藥劑是供全身麻醉時使用,會導致無法自主呼吸,施打時必須配合插管。

美容師請診所一名護理師依照毛女的指示幫忙施打,施打時她感到不適、無法呼吸,逐呈無意識狀態,毛女又貿然擅斷她的昏迷狀態,指示在場人讓她平躺病床上,施打類固醇、葡萄糖,不料對方仍未見好轉,臉色及唇色逐漸發黑,才叫救護車送醫急救,到院前心跳已停止,終因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於9月3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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