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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警執法過當非首次 石明謹:同僚也嘆執法過程像流氓

屏縣恆春詹姓員警執勤時疑以警棍對一名蔡姓竊嫌重擊釀死,圖為急救過程。(警方提供)

屏縣恆春詹姓員警執勤時疑以警棍對一名蔡姓竊嫌重擊釀死,圖為急救過程。(警方提供)

2024/02/26 10:38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縣恆春詹姓員警執勤時疑以警棍對一名蔡姓竊嫌重擊釀死案引發爭議,警界退休的知名球評石明謹今天指出,2020年就批評過詹員在新北中和的執法粗暴過程,強調「不正視問題,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

石明謹發文表示,「這篇文章還不到4年,沒想到文章中的員警,調任屏東,就在昨天動用私刑打死人。

石明謹說,當時寫了這篇文章之後,接到好幾年沒聯絡的研究所同學電話,對方說XXX(中和某長官)問能不能把文章撤下來,說這幾位同仁平常很認真,績效很好,破了很多案子。

石明謹有感而發地說,當時自己沒有答應,只回對方:「在黑社會裡也有很認真在暴力討債,也有績效很好的,但還是黑社會」,中和踹頭案的結果,因為跟家屬達成和解,以執勤時有「心理壓力」,無法控制情緒,並非真有傷害、恐嚇意圖,被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所以現在大家還能看到這篇文章,

不正視問題,把罪犯當英雄,最後死了一個無辜的竊賊(偷機車罪不致死),那個號稱認真的警察將不再是警察(這次恐怕難逃法網),警察的名譽也隨之掃地。

詹姓員警在調任恆春前是此案中員警,造成嫌犯死亡案件後,不少同僚也對該詹員執法過程頗有微詞,一名派出所員警透露,詹姓員警執勤後彷彿穿上「戰甲」好像變了一個人,對於涉嫌者滿口粗話又動作粗暴,簡直像是四十年前的「老電啊(老刑警)」,現今講求證據及執法程序,許多老學長都直言「這傢伙在新北出事,現在都不改,遲早還要出事」,沒想到竟釀成更嚴重狀況。

石明謹在2020年曾投書媒體,指「穿制服的流氓?中和警「踹頭」私刑,並非執法何來過當」,提到有一部租賃小客車在中和不服警方攔查,衝破臨檢點,中和警方經過追捕之後,將該車攔停,其中一名乘客戴姓青少年,在警方攔停後,被一名員警用力拽倒在地,隨後另一名員警上前用腳踹踢頭部。

過程中,員警對著旁觀的民眾高喊:「看三小!」、「你下來啊!」,滿口粗俗言語,深夜高聲挑釁,如果這是中和分局員警的水準,整個體系對此視而不見、置之不理,下面違法、上面做假,警察被稱為是「穿著制服的流氓」,也只是剛好而已。而且揚言要請民眾吃「慶記」(台語吃子彈),後來才與家屬和解。

當時石明謹就痛批,你們要用黑社會的方式與手段「維持治安」,不要把其他依法行政的警察也一起拖下水。你們是流氓,我們不是。

石明謹轟捅嫌釀死屏警非首次執法過當。(擷取自石明謹臉書)

石明謹轟捅嫌釀死屏警非首次執法過當。(擷取自石明謹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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