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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兵哥搞上同袍妻 東窗事發後喊冤:她不喜歡我

阿佑(化名)得知妻子與軍中同袍發生不倫怒提離婚。示意圖。(資料照)

阿佑(化名)得知妻子與軍中同袍發生不倫怒提離婚。示意圖。(資料照)

2024/02/16 13:2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蔡姓職業軍人與軍中同袍阿佑(化名)的妻子蕭女發生婚外情,阿佑得知此事氣得和妻子離婚,並向蔡男提告求償100萬元,蔡男雖坦承與蕭女不倫,但辯稱自己是「工具人」,被蕭女用來報復阿佑,蕭女並不喜歡自己,但法官認為蔡男確實侵害阿佑的配偶權,判他應賠30萬元。

判決指出,阿佑與蕭女於2021年1月結婚,兩人育有2名子女,2021年10月,蕭女出軌蔡男,雙方維持不倫戀長達1年半才被阿佑發覺此事,阿佑氣得與蕭女離婚,並向蔡男提告求償100萬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蕭女是姊姊的閨蜜,他跟蕭女認識很多年,也知道她有老公,但蕭女是為了報復阿佑,主動勾引他,兩人雖然發生過親密行為,但蕭女曾坦白不喜歡自己,他也一直把自己當成「工具人」,沒有陷入太深,因此不認為自己有侵害到阿佑的配偶權。

但法官認為,蔡男明知蕭女為有配偶之人,卻仍與之為男女關係交往,結果被阿佑發現後,導致兩人離婚,確有不法侵害阿佑配偶法益,且情節確屬重大,考量雙方都是職業軍人、以及地位、經濟能力和阿佑因此所遭受精神上痛苦程度,判蔡男應賠3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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