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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男搶劫、電焊筆攻擊老運將 重判7年8個月

王男傷人強盜,手段惡劣,檢求處重刑,屏東地院重判他7年8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王男傷人強盜,手段惡劣,檢求處重刑,屏東地院重判他7年8個月徒刑。(記者李立法攝)

2024/02/04 12:3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王姓男子搭計程車見運將口袋露出一疊鈔票,竟起歹念,要求運將載至工寮後,趁運將不注意,持電焊筆攻擊被害人,導致被害人血流如注無力反抗,王男遂搶走被害人身上1萬5600元後逃逸,警方據報循線逮到王男送辦,檢方訊後認為王男強盜手段惡劣,向法院求處重刑,屏東地院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王男7年8個月徒刑,可上訴。

21歲的王男因缺錢花用,去年5月間從屏東市搭乘計程車時,見運將口袋露出一疊鈔票,加上70歲的運將已上了年紀,王男竟心起歹念,要求運將載他至來義鄉一處工寮取車資,當運將抵達工寮後,王男卻從工寮內取出電焊筆,趁老運將不注意,從背後刺傷被害人,導致被害血流如注,無力反抗,王男隨即搶走被害人身上1萬5600元逃逸,被害人負傷向路人求助,才倖免於難。

警方據報後,循線將傷人強盜的王男逮捕送辦;檢方認為王男犯罪動機及手段實屬惡劣,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王男僅為強取財物,竟對年邁被害人採取如此激烈強盜手段,嚴重破壞社會治安,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判處王男7年8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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