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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與小王床上裸抱!兒撞見崩潰離去 父大怒求償

小孩撞見媽媽姦情,父求償精神撫慰金,橋頭地院判決他勝訴。(情境照)

小孩撞見媽媽姦情,父求償精神撫慰金,橋頭地院判決他勝訴。(情境照)

2024/01/23 22:04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葉姓父子找分居妻子,兒子因想念媽媽先上樓,赫見她下半身赤裸和脫光光的男子在床上摟抱,頓時情緒崩潰掉頭離去,葉父獲悉後,大怒求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橋頭地院判決葉妻賠償12萬元。

結婚10多年的葉男指出,2020年7月間,其妻獨自搬離住處,只有兒子跟他同住。隔年2月15日,小孩想念媽媽,於是2人騎機車一同前往,抵達其妻住處後,兒子先上2樓,竟然撞見其母下半身赤裸和稱呼「弟弟」的全裸男躺在床上擁抱,隨即下樓要求帶他離開。

返家途中,兒子告知母親姦情,葉父立刻折返,在1樓見到該男子正準備離開,此時其妻也從廁所走出來,跟他說該男子僅是前來幫她修理平板電腦,若不相信的話,可上2樓查看。

葉男上樓後,卻未見任何平板電腦,反而看見垃圾桶內,有疑似沾有精液之衛生紙團,其妻還跟他搶,因而認為有姦情,求償萬元50精神撫慰金。

葉妻則否認外遇,指其夫灌輸小孩對她負面形象,意圖離間母子感情。並說,她不可能衣衫不整與親弟弟在床上摟抱等語。

小孩作證指出,案發當時該男子有看到他,就用棉被蓋起來,媽媽則是把他推到門外說她要工作叫他回家,於是就下樓找爸爸離開。

承辦法官調查,小孩親眼目睹過程,該男子也不是葉妻親弟弟,認為2人己逾越朋友關係,但審酌葉姓夫婦學歷、職業和收入等情形,認為葉妻賠償12萬元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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