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新左營站缺失 女乘客摔傷獲國賠
2024/01/02 21:5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黃姓女乘客搭自強號抵達高雄,卻因新左營站人行道缺失,聲請國家賠償47萬元,高等法院高雄高分院認為台鐵維修不當確有過失,判決賠償14萬5千元定讞。
2020年10月16日晚上7點多,黃女自嘉義搭乘自強號列車抵達新左營站,行經人行步道卻因高低落差及水溝蓋旁水泥地有坑洞摔倒,經緊急送往市立聯合等醫院就診,下肢等多處受傷,要求台鐵賠償醫療、精神撫慰等共47萬元。
台鐵則指出,據黃女提出受傷診斷證明書顯示,請求36萬元精神撫慰金過高外,並指她本身行走未注意路況,也要負40%過失責任。
橋頭地院開庭調查,勘驗黃女提出監視錄影光碟,事故發生時並非如白天光線充足,視線良好而可輕易發現路面高低落差或坑洞,黃女本身沒有過失,判決台鐵賠償4萬7千多元,其中3萬元為撫慰金。
黃女和台鐵均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仍認為台鐵有疏失,但應加倍9萬7千多元,共14萬5千元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