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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檢舉丈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 害指導教授遭調查怒提告

張婦檢舉丈夫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遭校方調查的指導教授憤而提告。(資料照)

張婦檢舉丈夫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遭校方調查的指導教授憤而提告。(資料照)

2023/12/11 10:26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張姓婦人疑與范姓丈夫關係失和,憤而檢舉丈夫碩士論文違反學術倫理,牽連范男的李姓指導教授遭到學校調查,李男認為范男在Line的PO文及張婦不實檢舉,侵害名譽,遂對范、張2人提告求償,一審判決張婦應賠償5萬元,經上訴二審後,改判張婦免賠。

范男就讀大學在職專班碩士論文通過審查後,傳Line向張姓妻子PO文炫耀,張婦事後竟截圖檢舉范男碩士論文違反學術論理,導致范男及其李姓指導教授遭到學校調查,該檢舉案最終不成立,但李男認為范男PO文以誇大言詞將單純師生間餐敘,扭曲為帶有不良目的飯局,並將他建議請教其他研究生操作相關軟體的指導意見,誇稱為「教授介紹幫忙跑論文分析」等,加上張婦不實檢舉,導致他名譽受損,遂對范男及張婦提告求償。

一審屏東地院簡易庭認為張婦輕率、不實的檢舉,對李男在學術界及社會評價造成貶損,判賠5萬元;張婦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屏東地院合議庭認為,張婦檢舉內容以夫妻間LINE對話紀錄為據,檢舉對象為范男,希望校方查明真相,檢舉內容並未刊載於其他公眾平台上,難認有故意、過失侵害李男名譽情節存在,范男PO文也未指涉教授代寫論文情事,經校方秘密審查後,該檢舉案並不成立,難認李男受有名譽權的損失,故原判決不利於張婦的部分應廢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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