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工程弊案 經理、前勞工董事收賄百萬二審判決出爐
2023/11/08 10:0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中油公司煉製事業部經理張子房等人,被控向承包標案廖姓廠商各索賄上百萬元,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上午宣判,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張2年10月徒刑,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枝章(己退休)曾為中油工會推派勞工董事,負責公司提交的採購預算來源、履約期程、廠商資格、招決標方式等;張子房則任職煉製部修護組經理,負責各類重大採購案招標前審議採購內容,均具法定職務權限的「授權公務員」。
廖姓廠商與張、陳等人關係良好,並自2017年起至2019年間,為順利取得中油增建氣化設施統包案、反應器更換採購案、鍋爐興建統包案、潤滑油槽工程案,及採購RFCC管束案等5項,總金額高達上億,涉嫌以支付顧問、諮詢費等名義多次行賄,陳和張分別涉嫌收賄115萬元和155萬元。
地院依貪瀆罪判處陳徒刑2年、褫奪公權4年,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張處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廖處易科刑10月,以1000元折算1日,不得易科部分則處1年4月,褫奪公權3年,均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
張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承辦法官認為原審量刑妥適,並無不當,判決上訴駁回,尚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