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調查處應訊竟摸走筆錄 判囚3月

黃女在高雄市調處應訊後,涉嫌竊取列印的筆錄初稿,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黃女在高雄市調處應訊後,涉嫌竊取列印的筆錄初稿,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3/11/02 20:4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黃姓女子因詐欺案件,在高雄市調查處製作筆錄後,辦案人員列印筆錄初稿交其核對,黃女竟涉嫌藉機摸走,被橋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4日下午3點多,被告黃女前因另涉詐欺案件,抵達前金區成功路高雄市調處接受調查官問訊,並在晚上8點多,製作筆錄完成後,辦案人員將筆錄初稿列印交由她核對。

黃女閱覽完筆錄初稿後,趁調查官交接扣案物且整理筆錄附件時,徒手將初稿遮掩於桌下,隨後放入隨身包內,帶回住處。

辦案人員後來發現列印筆錄初稿遺失,調閱監視器畫面,認為她涉案情節重大,持院檢核發搜索票,前往台北市黃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該筆錄初稿,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承辦檢察官並認為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地院法官審酌黃女認罪,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