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調查處應訊竟摸走筆錄 判囚3月
2023/11/02 20:43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黃姓女子因詐欺案件,在高雄市調查處製作筆錄後,辦案人員列印筆錄初稿交其核對,黃女竟涉嫌藉機摸走,被橋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4日下午3點多,被告黃女前因另涉詐欺案件,抵達前金區成功路高雄市調處接受調查官問訊,並在晚上8點多,製作筆錄完成後,辦案人員將筆錄初稿列印交由她核對。
黃女閱覽完筆錄初稿後,趁調查官交接扣案物且整理筆錄附件時,徒手將初稿遮掩於桌下,隨後放入隨身包內,帶回住處。
辦案人員後來發現列印筆錄初稿遺失,調閱監視器畫面,認為她涉案情節重大,持院檢核發搜索票,前往台北市黃女住處搜索,當場查扣該筆錄初稿,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起訴,承辦檢察官並認為涉案情節輕微,聲請法院簡易處刑。
地院法官審酌黃女認罪,依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判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