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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鬩牆!弟在家庭line群組中控姊當小三挨告 法官判免賠

女子小玉怒告胞弟在家族LINE群組指摘她當人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台南地院法官審認尚未達到妨害名譽程度。(記者王俊忠攝)

女子小玉怒告胞弟在家族LINE群組指摘她當人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台南地院法官審認尚未達到妨害名譽程度。(記者王俊忠攝)

2023/10/16 10:15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女子小玉控訴其胞弟在家族成員的LINE群組,有9次指摘她與1名有婦之夫的司機去開房間、當小三破壞別人家庭,毀她名聲。胞弟反駁指那位司機當時有妻子,後來司機離婚再與胞姊結婚,姊姊才告他,他所講是事實、未損姊姊名譽。台南地院審認兩姊弟對話雖嫌尖酸苛刻、互為怨懟,但未達貶損名譽程度,判胞弟不必賠償。

小玉主張,胞弟於2022年5月11日在家族的LINE群組上,有9次公開指摘她與人夫司機開房間,以不實言論指她是他人婚姻的第三者,足以使群組內的成員產生她破壞別人婚姻、家庭的印象,貶損其名譽人格與社會評價,要向弟弟求償20萬元。

小玉胞弟反駁說,在家族群組對話所說的那位司機是胞姊現任丈夫,當時這位司機尚未離婚,他們全家怕被司機的老婆告妨害家庭,後來司機與妻子離婚、再跟其胞姊結婚,胞姊才告他。胞姊也有告刑事妨害名譽,但檢察官已不起訴;胞姊再議也被駁回,他陳述的是事實,未損害胞姊名譽。

法官檢視兩人家族群組對話、前後留言,認為兩人對話內容稍嫌尖酸苛刻,但客觀上尚未達到群組成員貶抑小玉的名譽人格與社會評價範疇,且其他成員均未參與對話、討論或制止,可見兩姊弟的留言對話,顯屬互為怨懟,尚未達到貶損小玉名譽的程度,小玉對胞弟的提告求償沒有理由,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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