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誤認「親吻是原住民部落風俗」 找寵物鳥慘遭性侵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女子小芳去年7月到中市某區的原住民部落,飼養的寵物鳥失蹤,她到處尋找時,當地張姓男子伺機攀談,把小芳騙到張男住處後,要求親吻小芳,小芳卻誤認此舉是「部落原住民表現友善之示好舉動」(指當地風俗),不料,親吻之後,張男食髓知味,將小芳性侵害得逞,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但小芳的朋友作證說,小芳當時傳訊息求救,「強姦、救我,快來」,法官不採信張男辯詞,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於去年7月19日傍晚,見女子小芳(化名)尋找失蹤的寵物鳥,正在喝酒的張男伺機攀談說,翌日(20日)有事需下山、不在家,請小芳幫他餵寵物犬,並邀約小芳到他的住處,熟悉狗與飼料放置位置,小芳應允後,2人於同日晚間7時許,步行到張男住處。
不料,抵達之後,張男見色起意,先要求親吻小芳,小芳誤認是「部落原住民表現友善之示好舉動」,因此同意親吻,但小芳無意與張男發生性行為,張男卻進一步用手觸摸小芳腰部、將手伸進小芳衣服內,撫摸小芳胸部,且不顧小芳掙扎推拒,將小芳強制性交得逞。
小芳趁隙用手機聯絡朋友求助,趁張男酒後行動較為遲緩而掙脫,跑至1樓門口時,被張男追及,剛好朋友致電小芳,小芳打開手機擴音,張男才罷手,小芳趁隙逃離,一路奔跑至朋友經營的民宿,翌日又發現張男在附近出沒,深感驚懼而報警。
台中地院審理時,張男矢口否認犯行,他辯稱兩人都喝醉,有互相摸來摸去、抱來抱去等行為,在酒精催促下,孤男寡女同處一室,難免會有意亂情迷的情形,這是兩情相悅,但後來聽小芳說,自己是同性戀,他就停止了。
法官卻認為,小芳當時傳訊息向朋友求救,「強姦、救我,快來」,3名朋友也作證說,小芳向他們求救,且小芳描述過程時,有哭泣等強烈情緒反應,張男辯詞不可信,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4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