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道社學長醉逼女隊員「同睡一床」 觸犯強制未遂罪判刑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中部某高中劍道隊學長的萬姓男子(已成年),被女隊員指控,2021年底北上比賽時,強行要與女隊員同睡一張床,他自行爬上床,不斷靠近女隊員,逼得女隊員不斷退讓,最後坐在椅子上等候天亮,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他宣稱比賽一整天,身體有點累,就躺女隊員床上睡著了,台中地院依成年人對少年(少女)犯強制罪未遂,判刑5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條件是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判決書指出,萬男是劍道隊學長,於2021年12月5日清晨,因該校劍道隊北上比賽,入住北市一家旅館,他卻在喝酒之後,進入一位女隊員居住的865號房,先與女隊員小芳(化名),在床邊聊天時,他說,自己房間床鋪不夠,不想回房間打地鋪,希望與小芳同睡一張床。
小芳當場拒絕,萬男卻身體不斷逼近,欲迫使小芳躺下與他同睡,而以此強暴方式,要求小芳行此無義務之事,小芳因此被逼退至床頭櫃旁,因恐自己躺下後將遭遇不測,遂將萬男用力推開,萬男始未得逞後,逕自睡在小芳床上,小芳退至床邊椅子等候天亮。
檢警偵查時,萬男承認有摸小芳的手,但矢口否認有何上述犯行,辯稱自己比賽一整天,身體有點累,就躺在小芳床上睡著了,中檢認為,萬男雖涉嫌強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的意圖性騷擾等罪嫌,但並無明確證據,僅依故意對少年(少女)犯強制罪未遂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萬男坦承犯行,並與小芳達成調解、履行賠償,法官認為有所悔悟,應能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據此判決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與上訴,緩刑2年,條件是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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