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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白販毒8次後改口 稱為掩護女友被查辦獲判無罪

楊男自白販毒後改口,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楊男自白販毒後改口,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3/08/28 21:5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楊姓男子自白涉嫌販賣安毒8次,後來改口是為掩護女友等人被查辦,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起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查,指控楊販毒2名證人證詞有瑕疵,並與楊自白內容不符,又查無雙方通聯紀錄,仍然判決無罪。

檢方指出,2021年1月15日至5月1日止,楊男在高雄市新興、三民、苓雅等區,涉嫌販售第2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給林姓、方姓男子2人各4次,每次1包,價格3000元至7000元不等,案經高雄市刑大查獲移送法辦,涉嫌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被訴。

高雄地院判決楊無罪,檢方上訴指出,販毒為重罪,若非楊男確有犯行,絕不會在偵查、地院審理時承認而自陷入罪。並說,楊男警詢陳述與證人林、方證詞雖有不符,有可能是記錯,不能以此末節歧異,就認定他自白不可採。

楊男則說,他因擔心女友及她哥哥被警方查辦,才胡亂承認有販賣毒品。

高雄高分院開庭調查,林等指控楊販毒地點、時間和金額,與楊自白內容不符外,2人指以通訊軟體或行動電話聯絡楊買毒事宜,卷內卻查無資料,更無通訊監察譯文、通聯紀錄、監視器翻拍照片等證物,因此維持無罪判決,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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