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贈200萬名車月付10萬生活費 和誘人妻無罪原因曝
2023/08/27 00:3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姓男子送2百多萬名車予人妻小茹(化名),還每月支付10萬生活費,被其夫控告妨害家庭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查,小茹因婚姻失和自願離家,判決張無罪定讞。
檢方指出,2020年8月間,張因工作關係認識小茹後,為和誘她脫離家庭,涉嫌贈送216萬元名車及匯款20萬元,還允諾每月支付10萬元生活費,並幫她在高雄市楠梓區承租房屋。
其夫並在小茹電腦發現2人親密照及「建議盡快安排回台北」、「讓彼此保持冷靜的距離」、「週二啟動逃家計畫之一路向北」、「明天咱們來沙盤推演一下」、「我要開始籌劃分居+離婚」等對話內容,因而被依妨害家庭罪提起公訴。橋頭地院判決張無罪後,檢方不服提起上訴,要求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
小茹指出,張對她很好,經常噓寒問暖,她也很愛對方,因此想分居、離婚。2審合議庭調查,小茹與張交往期間及搬家到租處生活均出於自願,張並未對她施強暴脅迫。況且,其夫還到租處探視她和小孩,小茹也曾返住處與其夫同住,與構成和誘罪要件不符,維持無罪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