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男贈200萬名車月付10萬生活費 和誘人妻無罪原因曝

張姓男子送車予人妻還支付生活費,被其夫控告妨害家庭罪,法官以女方因婚姻失和自願離家,判張男無罪定讞。(資料照)

張姓男子送車予人妻還支付生活費,被其夫控告妨害家庭罪,法官以女方因婚姻失和自願離家,判張男無罪定讞。(資料照)

2023/08/27 00:3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張姓男子送2百多萬名車予人妻小茹(化名),還每月支付10萬生活費,被其夫控告妨害家庭罪,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調查,小茹因婚姻失和自願離家,判決張無罪定讞。

檢方指出,2020年8月間,張因工作關係認識小茹後,為和誘她脫離家庭,涉嫌贈送216萬元名車及匯款20萬元,還允諾每月支付10萬元生活費,並幫她在高雄市楠梓區承租房屋。

其夫並在小茹電腦發現2人親密照及「建議盡快安排回台北」、「讓彼此保持冷靜的距離」、「週二啟動逃家計畫之一路向北」、「明天咱們來沙盤推演一下」、「我要開始籌劃分居+離婚」等對話內容,因而被依妨害家庭罪提起公訴。橋頭地院判決張無罪後,檢方不服提起上訴,要求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

小茹指出,張對她很好,經常噓寒問暖,她也很愛對方,因此想分居、離婚。2審合議庭調查,小茹與張交往期間及搬家到租處生活均出於自願,張並未對她施強暴脅迫。況且,其夫還到租處探視她和小孩,小茹也曾返住處與其夫同住,與構成和誘罪要件不符,維持無罪判決定讞。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