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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母親外出 子放火燒房子還搬2桶瓦斯判4年10月

陳姓男子因母親外出工作,情緒不佳,竟打電話恐嚇母親,並拿打火機點燃廚房細竹片引燃火流,還搬來2桶瓦斯桶,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10月。(記者廖雪茹攝)

陳姓男子因母親外出工作,情緒不佳,竟打電話恐嚇母親,並拿打火機點燃廚房細竹片引燃火流,還搬來2桶瓦斯桶,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判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10月。(記者廖雪茹攝)

2023/07/30 16:03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新竹縣陳姓男子今年5月間,因母親外出工作,情緒不佳,竟打電話恐嚇母親,「再不回家就要放火燒房子」等話,拿出打火機點燃廚房細竹片引燃火流,雖然事後他向法官辯稱,只是想嚇嚇家人,但法官發現他因擔心柴火不足,還從屋外搬來2桶瓦斯桶,足以證明他想燒毀房子,最後依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處陳男有期徒刑4年10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母親、哥哥同住,今年5月23日上午9點許,因母親、哥哥外出工作,陳男獨自在家情緒不佳,竟打電話恐嚇母親:「再不回家就要放火燒房」,隨後拿出打火機點燃堆置於廚房角落的細竹片引燃火流,並將廚房牆壁燻黑。

當下陳男因擔心柴火不夠力,還從屋外將2桶瓦斯搬進廚房。不久,陳男胞兄接獲母親來電通知,隨即趕回住家,看到廚房冒出大量濃煙,立即以臉盆裝水撲滅火勢。

判決指出,陳男到案後矢口否認,辯稱自己沒有燒房子的意思,只是想叫母親回來,不要讓她工作,要嚇嚇哥哥和母親而已。但法官發現,陳男在縱火前,確實有打電話向母親表示要燒房子,且因擔心柴火不夠力,而把原置於屋外的2桶瓦斯搬入廚房,主觀上確有放火燒毀住宅之意甚明。

法官審酌,陳男曾有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案件及多件竊盜、毒品案等前科紀錄,竟不知悔改,只因情緒不佳,再犯本件放火燒毀住宅未遂案件,顯見無視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另就陳男坦認在案的犯後態度,及犯罪動機、生活狀況等,最後依放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住宅未遂罪,判決陳男有期徒刑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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