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被同居女友凌虐致死 受害男向法官求情「她有病」
吳女涉嫌縱火燒屋。(民眾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現年66歲的方男,去年4月間慘遭同居的吳女凌虐,患有糖尿病的他被吳女用電纜線及衣服綑綁,連續3天滴水未進,也未進食,最後因方女縱火燒房才被救出,方男雖然被折磨到差點沒命,但該案審理時,他知道女友因患有思覺失調症才有脫序行為,因此向法官求情,彰化地院今天審理終結,吳女依犯公共危險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安置監護1年6月。
該案發生於去年4月14日清晨6時許,彰化縣消防局接獲民眾報案有民宅發生火警,黑煙不斷的從平房內竄出。消防局緊急派遣第三大隊及多個分隊前往部署水線滅火,火勢很快撲滅,救出方男和吳女,吳女也坦承她自己是在燒紙才釀禍。
檢警調查,吳女因為懷疑同居人方男在外有小三,涉嫌先將他綑綁在住處內,不給食物用水,直到方男家人連絡不到他直覺有異報警尋人。消防分隊破門將方男救出時,人已經昏迷意識不清,送醫診治後有敗血症和肺炎等症狀,醫院也發出病危通知,家人擔憂不已,所幸救回一命。
該案發生後,引發附近民眾恐慌,深怕吳女再縱火,檢方一度聲請羈押獲准,但該案進入彰化地院審理時,依據彰化基督教醫院進行司法精神醫學鑑定、及被告病歷,再由社工師進行分析詢問根據鑑定報告,吳婦患有「思覺失調症」,當時犯案行為具有強烈的被害妄想,她認為男友在外面有小三,一定會跟她要錢,只要將他綑綁,就可以幫助他抵抗誘惑,又收到他病危通知,再想到家中土地遭到財團操控,才會放火燒屋,想一起同歸於盡。
方男也為女友向法官求情,指出案發當時吳女精神有問題,曾帶她去拜拜也沒用,也帶她去精神科就診,但她不按時吃藥,「她是無心的」,也未對吳婦提告,希望從輕量刑。
判決書指出,吳女自2011年至2022年間,曾犯下多起偷竊案、毆打姪女遭裁罰1萬元、又與鄰居互毆等案,再犯下本案,考量已有多次暴力前科,依據鑑定報告,吳婦有長期服用安眠藥傾向,病史中也曾出現類似暴力風險,推估再犯風險高於一般思覺失調患者,若執行監護穩定治療,需要1年時間病情可得到良好控制。
法官審酌後,吳婦依犯非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燒毀供人使用住宅等罪,分別判處10月、1年9月有期徒刑,應執行2年有期徒刑、緩刑5年,在執行前另入相當處所,安置監護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