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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搭訕跟進電梯襲胸 判刑8月還要賠15萬

張姓男子在電梯襲胸正妹後落跑,結果安全門上鎖讓他無法順利脫逃。示意圖。(資料照)

張姓男子在電梯襲胸正妹後落跑,結果安全門上鎖讓他無法順利脫逃。示意圖。(資料照)

2023/07/29 09:2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張姓男子隨機在馬路上搭訕正妹小華(化名),小華不理他躲到路邊某商辦,張尾隨趁搭電梯時伸出狼爪襲胸,犯案後從安全門落跑,結果1樓安全門上鎖無法進出當場被逮,一審依強制猥褻罪判徒刑8月,小華另提民事求償100萬餘元,法官判張須賠15萬餘元。

判決指出,2021年10月19日上午8點多,張姓男子在馬路上先以假借問路為由搭訕小華,小華隨口回話後,張男再問她這附近有沒有房子出租,小華見對方行跡可疑,趕快跑進某商業大樓,進電梯企圖擺脫張男糾纏。

張男尾隨小華進入電梯後,趁電梯上樓時,伸出狼爪對小華襲胸,還警告她「不可以叫,不可以喊救命」,小華受辱後,趕緊按壓樓層鈕,電梯停在4樓某補習班,補習班人員剛好在電梯門口接學員上課,見小華哭著抱胸跑出電梯,工作人員立即趨前查看。

張男見事跡敗露,趕緊離開電梯從旁邊的安全門往下跑,結果1樓安全門上鎖,張男無法離開大樓,工作人員趁機控制他的行動並報警,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時,當場將張男逮捕。

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只是不小心觸碰到小華的手臂,沒有對她襲胸,但因電梯的監視器清楚錄下他犯案過程,法官依強制猥褻罪判張男徒刑8月。

小華被侵犯後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治療長達1年多仍不見好轉,她另提民事告訴求償100萬精神慰撫金,法官認為小華精神、心理嚴重受創,影響日後正常社交至深且鉅,但張男犯案後飾詞狡卸,毫無悔悟之意,因此判他應賠15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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