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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審酒駕撞死人案 國民法官:接受被叫「恐龍」

審判長林鈺珍(中)、法官吳玟儒(右)、法官洪甯雅(左)。(記者陳志曲攝)

審判長林鈺珍(中)、法官吳玟儒(右)、法官洪甯雅(左)。(記者陳志曲攝)

2023/07/28 19:0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北地院由6名國民法官、4名備位國民法官、3位職業法官共組合議庭,今天依酒駕致人於死罪,判去年酒駕撞死人的男子李佳修7年2月徒刑。審判長林鈺珍在記者會說,本案針對量刑過程首度採用「便利貼討論法」;國民法官則說可以接受被叫「恐龍」。

量刑過程採用「便利貼討論法」

北院舉辦宣判後記者會,司法院院長許宗力、副院長蔡烱燉、祕書長吳三龍、副祕書長黃麟倫,以及北院院長黃國忠,均親自到場聽取合議庭審判後心得。

林鈺珍解釋,「便利貼討論法」指的是,先由職業法官與素人法官以匿名以便利貼方式,寫上重要、次要的量刑事由,再將便利貼貼在白板上進行討論,藉此掌握同樣量刑理由,具不同重要性。

林鈺珍進一步提到,有國民法官指出,被酒駕撞到的人,並非被告李佳修可以任意選擇,她被說服,因此列入「中性」量刑因子。

陪席法官吳玟儒說,經過與國民法官交流,相信全國首件由國民共同審判的酒駕致死案件,經的起考驗;另位陪席洪甯雅認為,國民法官用其觀察力、社會經驗及價值判斷,為案件審理提供重大幫助,也提供她未來審判時更多視角。

接著一名國民法官提到,起初他排斥參與,但發現自己本來不懂司法,經審判長帶領而理解法理、法律,至於過程中最讓人激動的不是見到死者血腥照片,而是檢方出證女兒照片。

另名國民法官則說,審理本案讓他了解法律並非冷酷無情,也了解何謂刑法59條情堪憫恕;一名備位國民法官則說,司法並非只是單純懲罰,否則就是報復性司法,但如果因此被稱為「恐龍」,他可以接受。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國民法官參審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前車王姓駕駛案。(記者陳志曲攝)

國民法官參審李佳修無照酒駕撞死前車王姓駕駛案。(記者陳志曲攝)

審判長林鈺珍(中)、法官吳玟儒(右二)、法官洪甯雅(左二)與兩位國民法官。(記者陳志曲攝)

審判長林鈺珍(中)、法官吳玟儒(右二)、法官洪甯雅(左二)與兩位國民法官。(記者陳志曲攝)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中)出席台北地方法院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記者會。(記者陳志曲攝)

司法院院長許宗力(中)出席台北地方法院國民參與審判案件記者會。(記者陳志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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