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定審判長蔡明宏性騷女法官!士林地院申評會移送法評會
士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認定法官蔡明宏性騷。(資料照)
首次上稿 07:47
更新時間 11:2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上月法院內網「法官論壇」爆料,時任士林地院刑事庭審判長兼法官蔡明宏涉嫌性騷新進女法官,經被害人提告已由檢方偵辦中。今日稍早,士院透過新聞稿證實經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進行訪談、調查,並邀請專家學者列席提供意見,認定蔡明宏性騷成立,院方並依申評會建議,請法官評鑑委員會對蔡進行評鑑;但蔡仍可向申評會提出申復,或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請求復審。
士院也指,為保護被害人並考量刑事案件偵查中,無法進行更進一步的說明;另已提供被害人心理支持方案,關切身心健康。
蔡明宏被移送至法官評鑑委員會,經審議,恐被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重可能被判處免除法官職務,同時不得再任公務員。
上月16日司法院內網「法官論壇」出現一則爆料留言,署名「妳不孤單」的知情法官聲稱徵得女法官同意而發文。
文章寫到,去年11月15日中午,人稱「蔡董」的審判長假借關心工作,開車載剛分發不久的年輕女法官至陽明山用餐,之後刻意選擇不同路線下山,女法官發現路徑有異,拿出手機欲查地圖,蔡用手將她手機壓回提袋內。
蔡接著將車開進疑為「中湖戰備道」旁的窄巷內,藉故停車,對女法官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女法官因身處深山又不知如何抗拒,只能藉口下午要評議,堅決要求蔡開下山,蔡才放棄。
文章進一步提到,女法官身心受創超過半年,但加害人仍在士院道貌岸然,雖已逾性騷擾的6個月告訴期,但揭發此事與司法是否制裁無關,「噁心就是噁心,沒什麼好說的」,懇請士院、司法院重視,勿再度輕輕放下。蔡同日接受本報採訪否認性騷擾,強調會配合調查。
上月21日士院則指原任刑五庭(即國民法官第二庭)法官兼審判長蔡明宏,免兼審判長職務,改配屬為刑事第二庭法官;刑九庭法官兼審判長蔡守訓,兼任刑五庭(國二庭)法官兼審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