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人倫悲劇!生母和繼父誘未成年兄妹雜交 還詭辯「性教育」

人倫悲劇!新北市發生生母和繼父以「性教育」為由,誘逼未成年兄妹進行逆倫雜交,高等法院將繼父判刑5年10月、生母3年2月。(記者楊國文攝)

人倫悲劇!新北市發生生母和繼父以「性教育」為由,誘逼未成年兄妹進行逆倫雜交,高等法院將繼父判刑5年10月、生母3年2月。(記者楊國文攝)

2023/06/07 15:26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北市發生一起人倫悲劇!一名婦人以「性教育」為由,讓年幼的兄、妹和繼父進行逆倫雜交的性侵害犯行,還包括這位婦人也和兒子發生性行為,整起亂倫犯行長達3年之久,高等法院將這位繼父依對未滿14歲少女性交等罪判刑5年10月,婦人判3年2月。可上訴。

檢警調查,這對離譜的父母的犯行從2015年起至2018年間,犯行總計5次,他們假借「性教育」為名對這對兄妹性侵,例如:生母與兒子在年約12至15歲時發生性行為、女兒在8至14歲時被繼父逼迫口交,2016年間,這對父母甚至教唆當時13歲的哥哥與10歲的妹妹互相口交,後因妹妹向學校師長、同學訴苦,全案因而曝光。

檢方偵辦時,兄妹2人的母親坦承確有此事,但辯稱沒這麼多次。

檢方調查後,認定繼父和婦人這對離譜夫婦犯行明確,以對於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14歲以上未滿16歲男女性交罪、成年人教唆少年及兒童犯對於未滿14歲男女為性交罪,起訴這位繼父和婦人。

一審判繼父5年10月,他不服判決,上訴高院辯稱,已坦承犯行,也配合司法偵審程序,決心痛改前非,不會再犯,請求輕判,並給予緩刑;但高院認定一審判決無誤,駁回上訴,仍判他5年10月。

至於生母方面,高院認為,5次犯行均由繼父提議主導,她只是被動配合,且坦承全部犯行,將她判刑3年2月。全案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