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抽菸、化妝、騎機車 男嘿咻摸小奶才知她13歲
2023/04/01 17:26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伍姓男子2021年間透過網路結識就讀國中的小詩(化名),小詩抽菸、化妝、騎機車,伍男被成熟的她吸引,便與其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嘿咻時還嫌小詩胸部小,未料之後接到警局通知,才知道她年僅13歲。高等法院認為,伍男即使不知小詩只有13歲,也該知道她未滿16歲,日前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刑5月,考量雙方以40萬元和解,諭知緩刑3年。
2021年間,伍男經由網路遊戲結識小詩,雙方相談甚歡,相約見面。小詩自稱就讀國三,但伍男見她化妝、抽菸、騎機車,被成熟外表吸引,便極力哄騙交往,並發生性關係。嘿咻期間,伍男愛撫小詩私密處,心裡還暗忖「胸度很小」。
而後伍男接到警方通知,前往警局製作筆錄,才知道小詩年僅13歲,小詩媽媽不滿愛女遭玷汙,堅持提告妨害性自主罪。
伍男見代誌大條,傳訊給小詩「那你要配合我打字,這我要截圖的」、「我要截圖來自保,懂?你就配合回答我」、「你當初為什麼要騙我你16歲?」;小詩回「警察會看傳的時間啊」、「我沒有說我16歲好嗎」、「我不可能陪配合說不是事實的話,請不要再騷擾我」。
高院審酌兩人對話紀錄內容,認為雙方各說各話,小詩並未附和伍男的說法,判定伍男嘿咻時確實知道小詩未滿16歲;另審酌小詩當時自稱就讀國三,伍男確有可能不知道她未滿14歲,最後依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性交罪處斷。
伍男自知理虧,在高院審理期間以40萬元跟小詩和解,合議庭考量伍男已給付完畢,伍男無前科,目前待業,智商未達85,評議後判刑5月,緩刑3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