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墅設鬼娃頭、符咒陣、閃光24小時 鄰居怒告「驅魔博士」
博士祭出鬼娃頭、閃光燈、反光鏡騷擾鄰居。(民眾提供)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員林市一處「千萬豪墅社區」住著一名在大學和高職任教的張姓博士,他因不滿對面住戶在頂樓設佛堂,祭出符咒陣和反光鏡、鬼娃頭反制,後來更變本加厲以5部閃光燈強閃24小時,搞得社區居民人人心神不寧,有人精神耗弱想「賣房求生」。多名住戶向縣議員和公所陳情均無效,改訴諸媒體,博士仍持續「佈陣」滋擾對方。社區居民忍無可忍,依違反社會秩序法對張男提告。
前年張男被法官判罰6000元後仍未收斂,居民繼續提告,張男再被罰7000元,但去年張男以「一罪不能兩罰」為由提抗告,法官認為,貼符咒部分並未影響到住戶,改罰6000元。
張男是國內某國立大學電機博士,先後在中部多所高職任教,2019年初搬入員林市山腳路一處「豪墅社區」,這裡共有34戶住家,每棟透天厝的市價逾千萬,庭園造景美崙美奐,張姓博士一家搬入後,社區就不得安寧。
判決書指出,張姓博士入住後即用閃光燈對對面住家整夜「強閃」,又在3樓架10多面大小反光鏡,還貼符咒,更在窗戶旁架「鬼娃頭」。
曾姓住戶說,閃光燈是24小時對外照射,閃光燈開啟時,光源會照射至該社區其他住宅,對住戶之居住安寧已造成干擾。
張姓博士辯稱,他會發射閃光燈是為了「驅鳥」。但到庭作證的社區主委說,社區從未有鳥害,法官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判張男6000元罰金。
張男在2012年6月被判罰金6000元,事後不服,繼續用反光鏡、閃光燈並張貼符咒,滋擾住戶,住戶再次提告,去年法官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罰7000元。
張男提出抗告說「一罪不能兩罰」,但審理的法官認為,張男前案與後案違序行為間並非單純之一行為,後案再犯,張男均有到警局製作筆錄,可見其不思警愓,依然故我,今考量其貼符咒部分是為了保護家人,並沒有干擾到社區居民,因此原處分撤銷,改罰6000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