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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狂喝「深水炸彈」 醉到鞋子不見還被撿屍

高雄一名正妹狂喝「深水炸彈」泥醉被撿屍。(情境照)

高雄一名正妹狂喝「深水炸彈」泥醉被撿屍。(情境照)

2023/05/25 12:0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一名正妹小喜(化名)和友人聚餐時,狂喝啤酒加威士忌,多杯「深水炸彈」下肚後,小喜醉到不醒人事,連鞋子不見了也不知道,還被同行曾姓男友人撿屍,帶回住處伸狼爪;小喜半醉半醒間拒絕曾男求歡並報警,法官依乘機猥褻罪判曾男徒刑7月。

判決指出,小喜跟著一群朋友到舞廳聚會喝酒,席間她狂喝啤酒加威士忌,酒力發作後,由小喜的閨蜜帶她搭計程車回家,小喜坐上車後,發現自己的鞋子不見,閨蜜打電話詢問,得知小喜的鞋子被曾男撿走,於是她先連絡曾男,再請計程車司機把小喜送到曾男住處,自己半途先下車回家。

司機把小喜送到曾男住處後,小喜已醉到無法走路,曾男扶她下車後,把她抱進屋內,趁小喜不醒人事時,抱著她狂親並摸下體,小喜感到不適醒來,但也無力拒絕曾男,此時電話鈴聲響起,小喜勉強起身接電話,曾男也停止動作,小喜見狀趕緊逃離,向友人求援後報警。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男否認侵犯小喜,辯稱當時是小喜主動親吻他,他才會抱著小喜回親,並強調自己沒有觸碰她的下體;但小喜則說,自己雖然喝醉,但意識還算清醒,當時曾男想要再進一步與她發生關係時,是她拒絕後曾男才停止動作。

法官認為,小喜被侵犯時並無旁人在場,如果她刻意想要誣陷曾男,可以將犯案過程描繪得更誇張,但小喜卻清楚指出自己拒絕曾男後,曾男就停止侵犯她,因此採信小喜證詞,依趁機猥褻罪判曾男徒刑7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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