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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包庇受刑人私會家屬 澎湖縣調站組長收押禁見

陳麒元於嘉義市調查站任職期間,涉嫌向受刑人及其家屬索賄,橋頭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讀者提供)

陳麒元於嘉義市調查站任職期間,涉嫌向受刑人及其家屬索賄,橋頭地院裁定收押禁見 。(讀者提供)

2023/04/15 05:49

首次上稿 4-14 18:42
更新時間 4-15 05:49 新增法院裁准羈押理由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橋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南調組,13日搜索約談時任嘉義市調查站專員、現任澎湖縣調查站組長的陳麒元,經橋頭地檢署漏夜複訊,昨天凌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受賄等罪將聲押禁見,橋頭地方法院下午裁定收押禁見。

橋頭地院指出,被告雖否認犯行,但經證人證述明確且有相關證據佐證,足認其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刑法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嫌、以及刑法毀損公務員職掌物品罪嫌嫌疑重大。

其中,貪污罪嫌係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以其犯後態度,客觀上認有逃亡之相當可能性,且其供述與證人證詞不合,又前後矛盾,且有要求銷毀詢問光碟之行為,認有湮滅證據之意圖。

依其資歷及人脈,實有能力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是認有羈押必要性,裁定被告應予羈押,並禁止全部之接見通信、授受物件及禁止被告閱覽報紙、收看電視、收聽廣播。

全案發生於2019年到2021年間,檢廉獲報,時任嘉義市調查站專員的陳麒元涉嫌收受在台北監獄服刑中的陳姓受刑人,以及在高雄二監獄服刑的江姓等兩名受刑人家屬賄賂,每次收取10萬到20萬元不等賄款,並接受受刑人家屬提供的高檔智慧型手機,讓兩名受刑人利用借提庭訊的機會,在監獄外處理私事及與小孩碰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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