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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徐自強改判無罪 「關最久死囚」黃春棋聲請再審又被駁回

黃春棋被判死刑定讞23年仍未執行槍決,成為台灣關最久的死囚。(資料照)

黃春棋被判死刑定讞23年仍未執行槍決,成為台灣關最久的死囚。(資料照)

2023/03/31 18:0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黃春棋綁架富商黃春樹撕票,被判死刑定讞23年仍未執行槍決,成為台灣關最久的死囚。同案被告徐自強6年前獲改判無罪定讞,黃春棋認為這是「新事實、新證據」,前年聲請再審,尋求翻案,被駁回後,去年底竟以相同理由聲請再審,高等法院提訊黃春棋出庭,他堅稱未殺人,「這是新證據」,受命法官梁志偉問,「你之前都聲請過,也被駁回了」,高檢署建請高院應予駁回。高等法院認定聲請再審不合法,今裁定駁回黃春棋的再審聲請。

高院駁回理由指出,經開庭聽取黃春棋聲請再審理由,黃堅稱死者的勘驗筆錄、鑑識書、相驗屍體證明書、相關鑑驗書、錄影帶、照片等,有刑訴法第420條規定的「證物為偽造或變造情事」,但高院依法命黃舉證,但黃始終未補正,僅要求法院重新調查,顯然與再審的程序不符。

另外,黃春棋主張,陳憶隆在偵查中供稱有將硫酸倒在死者正面等證述不實,符合「證言為虛偽」的再審事由,但經查本案鑑定結果,死者死後屍體究竟是被火燒或被硫酸潑灑,現已難辨或還原,因此仍不符再審理由。高院綜合認定黃聲請再審,並不合法,因此今裁定駁回。得抗告。

另名和黃春棋一樣是最關久的死囚之一,即同案被告陳憶隆,雖聲請再審,但高院認定不合法,已於本月初駁回。

富商黃春樹遭擄人殺害案,黃春棋、陳憶隆是同案死囚,2000年均被最高法院判死刑,現仍羈押於看守所,是目前38名死刑犯中,關最久仍未執行死刑的死囚,2人在同案死囚徐自強4年前翻案成功,獲改判無罪後,也各自聲請再審,均被駁回。

2019年底,黃春棋以徐自強在更九審翻案成功,最後遭判決無罪定讞,已使全部犯罪事實變更為由,聲請再審,並請求停止刑罰,但遭高院裁定駁回,黃不服提起抗告稱,刑事訴訟法的再審新制已修訂為,除「顯無必要」、程序不合法等情形外,應該開庭。

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再審更一審於2020年7月30日提訊黃春棋召開再審庭,創下再審新制修法以來,首度為死囚開庭案例。

現年49歲的黃春棋當時庭訊說,感謝法官同意讓他出庭陳述,他未殺人,也未參與黃春樹案的事先謀議,他已提出新竹鑑定報告和證人陳憶隆的新證詞,加上徐自強已改判無罪定讞,他也應該做相同認定,他被判死是冤枉的。不過,高院認定並非新事實或新證據,將再審聲請駁回。

去年12月,黃春棋又以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定讞為由,聲請再審,高院提訊黃開庭,黃請求高院重新調查勘驗筆錄等物有無偽變造等情事,高檢署公訴檢察官王正皓指出,黃春棋本沒有再審的理由,建請高院駁回黃再審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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