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死22年仍未執行 關最久死囚黃春棋以相同理由又聲請再審
黃春棋又以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定讞為由,聲請再審,高院22日開庭,他仍請求高院再詳細調查。(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男子黃春棋綁架富商黃春樹撕票,被判死刑定讞22年仍未執行槍決,成為台灣關最久的死囚,而同案被告徐自強6年前獲改判無罪定讞,黃春樹認為這是「新事實、新證據」,前年聲請再審尋求翻案,被駁回後,竟以相同理由聲請再審,高等法院22日提訊黃春樹出庭,他堅稱未殺人,「這是新證據」,受命法官梁志偉問他,「你之前都聲請過,也被駁回了」,高檢署建請高院應駁回再審聲請,庭訊不到10分鐘即結束。
富商黃春樹遭擄人殺害案,黃春棋、陳憶隆是同案死囚,2000年均被最高法院判死刑,現仍羈押於看守所,是目前38名死刑犯中,關最久仍未執行死刑的死囚,2人在同案死囚徐自強4年前翻案成功,獲改判無罪後,也各自聲請再審,均被駁回。
2019年底,黃春棋以徐自強在更九審翻案成功,最後遭判決無罪定讞,已使全部犯罪事實變更為由,聲請再審,並請求停止刑罰,但遭高院裁定駁回,黃不服提起抗告稱,刑事訴訟法的再審新制已修訂為,除「顯無必要」、程序不合法等情形外,應該開庭。
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再審更一審於前年7月30日提訊黃春棋召開再審庭,創下再審新制修法以來,首度為死囚開庭案例。
現年49歲的黃春棋當時庭訊時說,感謝法官同意讓他出庭陳述,他未殺人,也未參與黃春樹案的事先謀議,他已提出新竹鑑定報告和證人陳憶隆的新證詞,加上徐自強已改判無罪定讞,他也應該做相同認定,他被判死是冤枉的。不過,高院認定並非新事實或新證據,將再審聲請駁回。
月前,黃春棋又以徐自強獲改判無罪定讞為由,聲請再審,高院22日開庭,他仍請求高院再詳細調查。高檢署公訴檢察官王正皓當庭指出,黃春棋本沒有再審的理由,建請高院駁回再審聲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