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潘孟安名譽 前立委梁牧養確定賠180萬、刊登判決主文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立委梁牧養經營的悠客馬術渡假村,被屏縣府裁罰違規,梁以發行「火大爆報」、網路直播等方式,不實指控前屏東縣長潘孟安官商勾結炒地皮等,潘不滿名譽受損提告求償。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判梁須賠償180萬元,並於自由時報等三大報的「全國版版頭」刊登歷審判決主文、移除網路平台上不實貼文及影片,全案確定。
潘孟安主張,梁牧養在屏東經營的悠客馬術渡假村遭人檢舉,經縣府稽查確認違法後開罰,梁僅因不滿求助他卻未獲回應,竟自2020年2月起,與家人分別以發行「火大爆報」、召開記者會、宣傳車遊街、成立臉書社團、網路YouTube頻道直播等方式,不實散布他官商勾結、貪污、私生活不檢點等不實言論,侵害他的人格及名譽。
潘孟安決定對梁牧養提告求償,同時要求梁在自由時報等三大報的「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並移除臉書「火大爆報」粉絲專頁、YouTube「好屏東公共論談」等網路平台上不實貼文及影片。
梁牧養解釋,潘孟安與某財團關係良好,該財團強取其馬場不成,潘便配合該財團對其馬場進行稽查,所以在網路及記者會上的言論均符合事實,且與公共政策有關,都經過查證,並無不實,屬於合理評論。
一審屏東地院審理認定梁牧養曾擔任立委,非沒沒無名之輩,卻刻意將私人恩怨包裝成新聞報導,利用評論公共政策的假象,使人混淆難以分辨其報復潘孟安的目的及偏頗不實立場,也讓潘不容易快速澄清,嚴重侵害潘的名譽權,判梁應賠償180萬元,並在自由時報等大三報的「全國版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也要移除網路平台上的不實貼文及影片。
二審高等法院依舊判梁牧養須賠償180萬元並移除網路不實貼文及影片,僅刊登道歉部分,改為刊登歷審判決主文在「全國版版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