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孟安不滿名譽受損提告 前立委梁牧養判賠180萬+登報道歉
屏東縣長潘孟安提告捍衛名譽,屏東地院判處前立委梁牧養(見圖)應賠償180萬元,並登報道歉。(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葉永騫、羅欣貞/屏東報導〕前立委梁牧養經營的悠客馬術渡假村遭屏縣府裁罰違規,接連以發行「火大爆報」、宣傳車遊街、網路YouTube頻道直播等力式,抨擊縣長潘孟安官商勾結、貪污、私生活不檢點等,潘孟安不滿名譽受損憤而提告求償,屏東地院判梁牧養敗訴,應賠償180萬元、登報道歉並移除網路平台上不實貼文及影片。
潘孟安主張,梁牧養在屏東經營的悠客馬術渡假村遭人檢舉,經縣府稽查確認違法後開罰,梁僅因不滿求助他卻未獲回應,竟從去年2月起,分別以發行「火大爆報」、召開記者會、宣傳車遊街、成立臉書社團、網路YouTube頻道直播等方式,散布他官商勾結、貪污、私生活不檢點等不實言論,侵害他的人格及名譽。
潘孟安除了提告對梁牧養求償,同時要求在《自由時報》等3報頭版刊登道歉聲明,同時將臉書「火大爆報」粉絲專頁、YouTube 「好屏東公共論談」等網路平台上不實貼文及影片移除。
梁牧養辯稱,潘孟安與某財團關係良好,財團強取他的馬場不成,潘孟安便配合財團稽查他的馬場,他在網路及記者會上的言論均符合事實,且與公共政策有關,都經過查證,並無不實,屬於合理評論。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為被告曾擔任立委,非沒沒無名之輩,卻刻意將私人恩怨包裝成新聞報導,利用評論公共政策的假象,使人混淆難以分辨其報復原告的目的及偏頗不實立場,也讓原告不容易快速澄清,嚴重侵害原告名譽權,依全案情狀,判梁應賠償180萬元,並在《自由》等3報頭版刊登道歉聲明,也要移除網路平台上的不實貼文及影片。
梁牧養對判決不服,質疑有政治力量介入,除了將依法上訴,也將向監察院及民間司改會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