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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騎士擦撞路邊違停轎車慘摔提告 竟是斜切追撞還車主清白

機車擦撞路邊違停轎車騎士慘摔提告,高雄地院查出原來騎士斜切至慢車道,疏於注意車前狀況才追撞,還轎車一個清白。(資料照)

機車擦撞路邊違停轎車騎士慘摔提告,高雄地院查出原來騎士斜切至慢車道,疏於注意車前狀況才追撞,還轎車一個清白。(資料照)

2023/03/06 16:21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張姓男子因違停轎車在高市自立二路上,蔡姓騎士經過擦撞,蔡男骨折、擦挫傷,控告張男過失傷害,雄檢起訴,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發現蔡男機車從快車道一路斜騎至慢車道,才撞上違停的轎車,主肇因可歸責蔡男未操控好機車,判決張男無罪。

經調查,張男於去年4月間違停轎車於自立二路紅線上,蔡男恰好騎機車至該路段,行經轎車後方時,不慎擦撞張男左後車尾,蔡男人車倒地,右腳踝骨折及身體挫傷,送醫後幸無大礙,但蔡男指控張男違停轎車,而且未將車輛貼停路邊,才造成擦撞意外,檢方依過去傷害起訴。

高雄地院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看見被告騎機車一路行駛在快車道,從自立二路往南一直到六合路口時,只見他又往右偏移,機車斜切回慢車道上,直到撞上違停轎車後倒地。

法官認為蔡男機車行經之處,兩邊並無其他車輛需閃避,審酌張男違停轎車地點的左側,仍有一定寬度能讓機車通行,機車不斷往右又未注意車前狀況,才造成擦撞車禍,認定他未妥善控制好機車,也是主要肇責,張男無過失獲判無罪,民事求償部分也被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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