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還能登入?國立大學男職員偷看已故女同事信箱 劇情超展開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某國立大學詹姓女行政人員去年3月昏迷送急診動顱內手術,10天後身亡。丈夫懷疑有人趁妻子昏迷期間侵入她的電子郵件信箱,校方一查發現,同部門葉姓男員工5度登入詹女信箱,包括詹女死後還登入1次。檢方查出詹夫3年前曾控告妻子和葉男疑有不當交往,提民事侵害配偶權但後來撤告;台北地院審理時葉男俯首認罪,法官依妨害電腦使用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40歲葉男與詹女是國立大學某行政部門同事。詹女去年3月4日昏迷送急診,隔天動開顱減壓手術持續昏迷,2月14日宣告不治。
救治的10天期間,葉男未經詹女授權或同意,3月10日上午11點左右到傍晚5點左右,4度在校內以公務電腦輸入詹女帳號密碼,遠端登入詹女校方電子信箱。詹女死亡後,蔡男4月19日中午再次登入,疑似閱覽或刪除部分信件。
詹女的林姓丈夫懷疑妻子的信箱內容有異,去年5月向校方調取亡妻郵件帳號登入紀錄,查出葉男先後5次以自己辦公電腦固定IP登入詹女信箱,報警提告。
北檢偵查時,葉男供稱不知情,否認侵入,辯稱應是不明駭客所為,但校方資安通報平台回函稱查無資恐訊息,詹女入院前意識清楚時,登錄歷程也從未有以葉男IP登入的紀錄,證明詹女未授權葉男進入她信箱;檢方也查出,2019年林男曾懷疑妻子與葉男有不正常交往,提出民事侵權告訴,但後來撤告,檢方以此佐證葉男與詹女關係較一般同事緊密,很有可能取得詹女的密碼,將他起訴。
北院審理時,葉男改口認罪,承認未經同意登入查看詹女信箱。法官認為葉男侵犯他人信件私密性和安全性,所為不該,但考量他坦承犯行、犯後態度尚可、詹女丈夫沒有洽談和解的意願、葉男已婚須扶養子女等情況,量處拘役5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