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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盜用前員工信箱 辯「保全證據」仍遭起訴

趙姓總經理懷疑營業秘密遭洩露,私自登入前員工私人信箱,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記者黃捷攝)

趙姓總經理懷疑營業秘密遭洩露,私自登入前員工私人信箱,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記者黃捷攝)

2019/11/18 16:40

〔記者黃捷/台北報導〕一家醫療科技公司趙姓總經理懷疑,莊姓員工離職後將公司的營業秘密外洩,竟盜用莊男私人電子信箱,拷貝信件作為官司證據,甚至竄改信箱密碼,反而遭台北地檢署依妨害電腦使用罪起訴。

檢警調查,趙男與莊男在工作上有糾紛,並懷疑莊男洩漏公司營業秘密,在莊男離職後,打開莊男繳回的公務電腦,發現私人Gmail信箱並未登出,竟一一查閱裡頭信件,並把與洩密相關的可疑事證拷貝下來,至新北地檢署控告莊男背信。

莊男挨告後看到相關資料,才驚覺私人信箱遭盜用,想要上去修改密碼,卻發現密碼早一步被竄改,根本沒辦法登入,循著Google回報的不明登入訊息,確認盜用信箱的IP位置來自於先前任職公司,氣得反告趙男妨害電腦使用。

趙男到案後承認使用莊男信箱,辯稱是為了保全訴訟證據,並非無故盜用。但檢察官認為,該信箱是莊男私人所有,而非公司提供的公務信箱,未經莊男同意,趙男無權私自登入,遂認定趙男罪嫌,今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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