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私菸案》吳宗憲出庭喊我無罪 要求解除限制出境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019年發生的華航國安私菸案喧騰一時,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重判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的吳宗憲、張恒嘉10年4月、10年2月,2人上訴,仍否認犯罪,辯稱代購免稅菸品是歷年專案慣例,無貪污犯意。高等法院審酌吳、張限制出境期限將屆滿,今傳訊2人。吳宗憲透過律師王振志強調,他是被冤枉,關稅、菸稅及納稅義務人均為華航,他應獲判無罪,絕無逃亡可能或必要,沒必要繼續限制出境;張恒嘉表示尊重高院裁定;本案下次庭訊訂3月9日。
此案源於2019年7月22日,蔡英文總統結束12天的「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出訪行程返台,調查局查獲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的吳宗憲、張恒嘉等國安人員,涉嫌趁總統出訪機會,夾帶近萬條未稅的違法私菸弊情,企圖透過國賓禮遇通道闖關入境。
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將時任總統府侍衛室少校的吳宗憲、張恒嘉分別重判10年4月、10年2月,此外,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胞弟、時任華航空品處副總經理邱彰信被依稅捐稽徵法的逃漏稅捐罪判刑2年8月、空品處協理于堯判刑2年6月,空品處組長黃川禎被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漏稅物品罪」的幫助犯判刑5年4月。
全案上訴高院後,高院考量吳宗憲、張恒嘉被限制出境處分將於今年2月2日屆滿,今下午傳訊吳、張2人出庭,目前分別任職於高雄、新北市憲兵隊。
吳宗憲透過律師指出,吳是被冤枉,無貪污或逃漏稅等犯意或不法行為,此案中,關稅、菸稅及納稅義務人均為華航,加上吳是全家生活和經濟主要來源,女兒才2歲多,父母均已60多歲,吳沒有逃亡可能或必要性,請求高院不應繼續限制出境。
法官訊問吳:「在高雄憲兵隊的工作,有無出國必要?」吳宗憲答稱「沒有」。另外,張恒嘉表示,是否繼續限制出境,完全尊重高院的裁定。
法官庭末裁示,將以書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