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校退休當共諜緩刑確定 想討退休金被打臉
「父子檔」共諜鄭昭明(右)、兒子鄭智文(左)緩刑確定;鄭智文後來被退輔會、退撫基金會追討共554萬多元,鄭智文不服提告,被北高行駁回。(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14年前「工黨」主席鄭昭明引介時任中校軍官的兒子鄭智文與中方情報員結識,兩人被吸收成罕見的「父子檔」共諜,最高法院認定父子均違反國安法,但考量認罪且有悔意,均給予緩刑定讞。後來,鄭智文被退撫會、退撫基金會分別要求繳回「月退休俸」、「新制退休金」等共554萬多元,鄭智文不服提告,日前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鄭昭明2009年安排鄭智文與中方情報員李志康在日本東京、新加坡等地密會;鄭智文2013年退役後,再安排陳姓學弟與李會面。檢方發現,鄭智文除了承諾循「北平模式」助中共入台、簽下「兩岸互信協議書」,還多次收受中方金錢及餽贈。
刑事一審台南地院、二審台南高分院均認為,鄭氏父子因私利協助中國吸收我國現役軍人發展組織,但都認罪,並於檢方偵查時繳回犯罪所得61萬多元,加上僅招攬陳姓軍官1人,因此父子雖違反國安法,但各輕判10月、1年,均緩刑3年,分別支付公庫20萬元、30萬元。最高法院前年9月9日駁回檢方上訴定讞。
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在刑事判決確定後,重新審定鄭智文的退休金,指鄭智文在有罪確定當天起,已失去領受退休金的權利,至於已領的退除金應予追繳,由退撫會、退撫基金會負責執行。
退輔會要求鄭智文繳回月退休俸、各項一次性給與,共309萬多元;退撫基金會也要鄭智文繳回2013年7月2日至2021年9月30日的溢領新制退休金245萬多元。兩筆相加共554萬多元。
但鄭智文主張,他依法領取的退休金屬於「善意不當得利」,不必返還,且554萬多元已花用於日常,只剩下1824元,況且,有部分財產是他在2013年7月2日前所取得而不必返還,提告請求北高行判他不必還錢。
陸軍司令部、退輔會、退撫基金會都認為,鄭智文從軍校畢業後立即進入軍中服務,長期深受國家栽培,卻未能真誠體認依法守密的重要性導致被判刑確定,因此,鄭智文已喪失權利領受退休金,必須返還。
北高行認同陸軍司令部、退輔會、退撫基金的看法,判鄭智文敗訴,意即,鄭智文須全額返還退休金等款項共554萬多元。可上訴。